省级测绘机构如何改革,浙江省给出了答案
发布时间:2020-01-06 08:00:31 您是第 位浏览者
早就听闻浙江省要成立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如今靴子落地,走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官网发布,2019年12月31日上午,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挂牌仪式在浙江省信息化测绘创新基地举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黄志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闵建平主持会议。
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是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测绘地理信息在“山水林田湖草海”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中起到了支撑自然资源用地分类,提供空间基准和测绘规范,建立自然资源“一张图”等作用;另一方面,测绘地理信息作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重要内容,是确认自然资源界址、范围以及相互关系的重要依据,旨在掌握各类自然资源的空间分布,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边界、产权主体,为统一确权、根据规划对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活动进行监管等工作提供依据。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对各行各业均产生较大的影响,以往的测绘地理信息服务的工作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给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带来了全新的挑战,也提供了新的发展机会。一方面,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形式要以大数据平台为前提,并不断完善测绘信息,渗透于各行各业;另一方面,在新的时代下,随着更加智能化和人性化的测绘技术发展,逐渐衍生出了诸多的测绘地理信息服务方式,如何满足大众的日常需求,让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更加贴近于民生,是人们需要思考的。
随着测绘地理信息与自然资源管理的深度融合,新时期测绘地理信息将有五大业务,包括新型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应急测绘、航空航天遥感测绘和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开发,根据自然资源管理的需要将被赋予新的内涵。
早在2018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就批准同意了《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指出,要充分体现浙江的省情和特色,既坚持原则、又体现创新,并结合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大数据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基层治理四平台”等方面的改革实践,积极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机构设置,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
2019年3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指出,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职能是省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服务目标和对象更加明确,由原来面向全社会的“普适性服务”,转化为围绕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在履行这个中心做好技术保障与支持的同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性、公益性测绘地理信息保障。同时,随着互联网地图服务业务持续增长,地理信息安全隐患突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亟须依法加强管理。
《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中主要特色和制度创新为:一是明确工程建设相关主管部门对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综合测绘成果应当予以认可,从法规上保障了全面推进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测验合一”“联合测绘”改革;二是将一些测绘行政权力事项下放至设区的市、县(市、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行使,允许非涉密测绘成果网上汇交;三是加强对基础测绘重大项目的统筹协调,优化资源配置,对共享性强、省市县都要使用的基础航空摄影、基础地理信息遥感资料获取和影像图制作、测制和更新1∶2000地图等基础测绘重大项目,省级可以统筹组织实施,各地按照分工进行测绘;四是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广应用地理信息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鼓励地理信息产业创新发展;五是完善“综合测绘”“竣工测验合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纳入“综合测绘”的项目范围,简化测绘中介服务事项,打破垄断,培育高质量的中介服务市场,尽快形成“降收费、降时间”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提升企业和群众改革的获得感、幸福感。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浙江省成立了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新成立的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整合了原浙江省第一测绘院、第二测绘院、自然资源监测中心、测绘资料档案馆、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站、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和浙江省地勘局所属的测绘大队共计七家单位的测绘力量。
其中浙江省第一测绘院和第二测绘院均成立于1975年,是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直属公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均为浙江省内规模最大的专业测绘单位之一。浙江省第一测绘院业务领域涵盖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和互联网地图服务、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三维建模等,浙江省第二测绘院业务领域涵盖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航空摄影、海洋测绘、房产测绘、地图编制等。浙江省第一测绘院和浙江省第二测绘院在业务上既有交叉又有分工,在省内业务地域上也是如此。
浙江省自然资源监测中心原为浙江省地理信息中心,组建于1997年,2007年加挂浙江省遥感数据处理服务中心牌子,2013年加挂地理国情监测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点实验室,2014年加挂浙江省地理国情监测中心牌子,是地理国情监测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
浙江省测绘资料档案馆原为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中心,成立于1986年,是集中保存、管理测绘科技档案的省级专业档案馆,为浙江省测绘局所属社会公益类纯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省测绘成果与信息数据档案、测绘科技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组卷、归档、管理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浙江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站原为浙江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成立于1989年10月,是浙江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和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设立的法定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隶属于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业务上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指导。2007年2月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浙江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站挂浙江省测绘器具检定站、浙江省房屋面积测绘成果质量鉴定中心牌子,为社会公益类纯公益性事业单位。
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原为中国测绘科学院浙江分院,组建于2008年,隶属于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主要职责包括开展测绘科学技术研究,解决浙江省基础测绘、测绘成果开发应用、测绘公共服务、地理信息产业化中需要解决的重要科学技术难题,承担国家和地方测绘科研任务以及重大项目的科学技术攻关等。单位类型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
浙江省测绘大队隶属于浙江省地质勘查局,组建于1958年,是专业从事测绘的省级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业务领域涵盖大地测量、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海洋测绘、地图编制、互联网地图服务等,有17个二级单位,其中“浙江省国土勘测规划有限公司”为具有独立法人的全资公司。
新成立的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是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厅长黄志平在成立大会上表示,新单位的组建是省委和厅党组通盘考虑、反复酝酿、慎重研究的结果,体现了对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是高水平打造全省自然资源技术支撑队伍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全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水平,更好地支撑保障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履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这里,有两处较大的变化:一是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提升了规格,由原县处级提升到了副厅级;二是由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转变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研究院整合了原属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和浙江省地质勘查局下属的7家单位,提升到副厅级,以便于对下属单位的管理,下属7家单位仍为县处级,这样来过渡衔接就显得很自然、合理。
另一方面,由公益一类变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完全承担公益服务和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转变为不仅承担公益服务职能,还承担部分生产经营职能的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主要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者主要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服务;二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三是在确保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供与主业相关的服务,收益的使用按国家规定执行。
同时,公益二类配合公益一类综合改革,职能相近的单位不断进行精简整合,实行政事分开、事企分开,通过综合改革达到精简机构、精简人员编制,优化服务、提质增效的目的。
通过对职能的调整,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各下属单位未来估计将减少行政事业经费的拨款,通过增加市场服务来保障工作人员的收入,同时也会承担起公益服务职能,用高标准来建设一支“支撑功能强大,支撑水平一流”的自然资源科技保障队伍,这是本次浙江省测绘机构改革的主要看点。
与此同时,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于2019年12月24日和12月27日分别挂牌成立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浙江省自然资源应急中心、浙江省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浙江省自然资源征收中心、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服务中心、浙江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浙江省国土整治中心、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等8家单位,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了省级自然资源改革的机构设置,用实际行动来积极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自然资源机构改革方案。